5月1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委员会发布了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三家医疗器械企业和一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罚。
【违法事实】经查,博缘康(天津)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武清区宇阳口腔诊所均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天津康安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展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天津市津南区民信祥顺大药房有限公司则是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处理结果】对于以上四家企业的违法事实,药监局的仅全部予以“警告”处理,并未作出严格的处罚。
无独有偶,医药观察家网注意到,近两日黑龙江省、吉林省也有药企被公示处罚。
【违法事实】经查实,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使用通化市百利克朗思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批号:2003079),经吉林省药检所检验、复验,溶剂残留量(甲苯)项不符合相关规定被处罚。
长春市欧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参鹿补虚胶囊(批号:180203)被查,违法来得到的为343.54元。
吉林敖通医药经销有限公司被查销售劣药痰咳净片(批号181102),违法来得到的100.08元。
哈尔滨松山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中药饮片“南柴胡”(批号:20180601)被查。
【处罚结果】对于以上三家药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药监局分别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等处罚;其中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再使用不合格的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并处罚款2万元的处理。
鉴于其依规定完成药品购进、储存等工作,且及时召回,长春市欧乐医药有限公司仅予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43.54元;吉林敖通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同样也仅被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0.08元。
哈尔滨松山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中药饮片“南柴胡”被警告,没收2019年12月1日之前销售劣药的违法来得到的4510.00元。罚劣药货值金额2倍罚款,以上罚没共计1.353万元。